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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 Ken 在 2020 年 8 月 10 日购买了一架价值 RM 4,000 的新笔记本电脑供个人使用,并且只有一张收据。在他的 2020 课税年的所得税呈报表中,他是否可以获得优质生活税务减免 RM 1,500 和购买智能手机/平板电脑/个人电脑的特殊额外优质生活税务减免 RM 2,500?
A: 是的,在 2020 课税年的所得税呈报表中,他只需要将笔记本电脑的价格分到2个减免项目当中,就可以获得全部总额的减免,因为他符合特殊额外优质生活税务减免的条件(最高达 RM2,500):
• 购买个人电脑、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供自己、配偶或子女使用/受益,而非商业用途,和
• 在2020 年 6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购买。
祝您省税愉快!
Zen Chow
YYC 税务教主